又是一年春耕到!农业生产进入紧要时节,广袤的田野春潮涌动,一场扫除假劣农资的飓风在巴山渠水刮起。市工商局、市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手执利剑,共出动执法人员4510人次,共查处近300件涉及春耕农资案件,取缔无照经营28户,全神贯注监管种子、肥料(主要是复混肥)、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四大类农资商品,斩断伸向农民的黑手,时时呵护农民朋友,使假劣物资无处可售,大大减少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有力促进春耕有序进行,保障了农业正常生产。
歪种子无市场流通
为了确保今年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农业局采取强力措施加大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近阶段工作重心放在规范整治种子市场这项工作上来。
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种子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各地实际,建立种子进货登记备案制度,各经营单位将本年度经销的“二杂”种子品种及包装袋上报本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各县(市、区)农业执法部门严把审查关,把假冒伪劣种子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登记档案,为妥善处理种子质量安全纠纷、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奠定基础。
落实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单位加强责任的落实、任务的落实,对种子市场的整治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要原则,各负其责。对因工作不认真负责、对市场监管不力致使违规品种在市场销售,造成农民减产减收的执法相关责任人,市农业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追究。专项整治结束后,对整治工作不力和工作显著的单位及个人,市农业局将通报批评和表彰。
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县(市、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种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为广大农民群众搭建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农业执法公益服务热线 “12316”的便民为民功能,坚持登记、值守及重大案件上报制度,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维权打假意识。同时,各县(市、区)还将专项整治情况于每周五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地上报的违规经营单位及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局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并在全市通报,在新闻媒体曝光,使违规经营单位、违规品种没有市场。
据悉,市农业局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检查经营单位经营的“二杂”品种是否通过审定(国审、川审);国家级审定的品种,其种植区域是否包含四川;引种品种是否通过四川省农业厅批准通过,并发布批准文号。检查农作物种子的标签是否违反相关条例,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经营档案,种子经营者是否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者是否在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备案。
农村难见伪劣农资
记者日前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始终把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突破口,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手段,以促进农民群众增产增收为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让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和使用满意放心的农资商品。
今年,各县(市、区)工商部门在开展的红盾护农执法行动中,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全力严厉打击八种违规行为:一是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商品;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农资商品;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同时,工商部门在种子市场监管中实行“三查”制度:一查进货渠道,检查种子是否是从正规渠道购进,要求经营者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原始进货发票单据。二查种子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要求外包装和标签必须标明生产厂家或分装商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三查种子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