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达县公安局获悉:2008年4月21日7时32分,达县南外镇Ⅱ号南北干道“鸿福新村”小区门口路段发生一起爆炸案,3人被炸死。案件发生后,达县县委、县政府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开展案侦工作。
现已初步查明该案系一起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自杀式爆炸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李崇高(男,1963年4月20日生,通川区北外镇韩家坝村1组人,系石板双桥煤矿掘井员。)因与妻子余某闹离婚(已分居数月),迁怒于妻子及家人,于21日凌晨7时32分身绑炸药、雷管,在乘座妻弟余某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时,引爆爆炸装置,将自己与妻弟余某某以余某某的妻姐吴某某一同炸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